强坚美女丝袜(丝袜狂魔杀人案)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10 07:01:36 阅读:

1986年1月,23岁的李春在参军归来,回到自己的老家韩国京畿道华城郡陈安里。

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华城郡还只是一个人口不到两万的小城,出了城便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山野,散落着一个个村庄,其中便有李春在所在的村子陈安里。

华城郡的乡间新建了一些工厂,不少年轻人和外地来的人在工厂打工。退伍回来几个月后,李春在在当地一家生产电线的电子公司找了份工作。

他平日里独来独往。在周围邻居眼中,这个年轻人文静、沉默、有礼貌,甚至善良。

李春在回到家乡不到一个月,当地就不断出现女性被强奸的案件。1986年2月至7月中旬,短短6个月,警方就接到七起性侵报案。

考虑到那个年代韩国农村民风保守,受害人可能顾及声誉而不愿报警,所以实际发生的数目应当远不止于此。

这些受害人共同指出:罪犯是身高 165~170 厘米,体形偏瘦,20多岁的青年;他持刀逼迫受害人脱下自己的丝袜后,用丝袜捆住她们,把内裤套在她们头上;六起强奸案件发生在浓雾天,一起在雨天。有几名受害人被刀刺伤。

所有受害人都听到罪犯在作案时骂“难听的脏话”。在几起案件中,罪犯在强奸时还会向受害人打听许多关于她们家庭的问题:“你有老公吗?”“贱货,你老公是干什么的?”“你孩子多大了?”“你有几个孩子?”

韩国犯罪心理学专家吴允成在 2011 年的论文中写道:“罪犯在案件初期被警察逮捕的可能性很高,但由于没有决定性的线索或证据,很可能被从嫌犯中排除……对于这个罪犯来说,他此后进行犯罪会更加大胆。”

是的,1986 年,越来越大胆的李春在已经不满足于强奸女性。

[1] 在韩语中,外人用“老公”(什沿)一词称呼女性的配偶,带有贬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