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女裸宾馆(男子凌晨赤身闯入酒店女孩房间 警方:拘留5日)

作者: 时间:2024-06-10 00:20:55 阅读:

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

8月5日,博主花花讲述自己遭遇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,她在7月31日入住上海一家酒店时,一男子在凌晨三点全裸闯入她的房间,还称开着门就是邀请他进来。

花花事发后再次尝试关门,发现酒店房门需要用力推上后才能锁住。酒店监控显示该男子连续尝试打开其他房门,在酒店走廊活动近50分钟。

事发当天,涉事男子张某因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。

男子凌晨三点闯入房间,进门后脱掉内裤

8月6日,自媒体工作者花花告诉封面新闻记者,6天前自己在上海某酒店入住,7月31日凌晨三点,一男子全裸闯进酒店房间,在她大声威胁呵斥后才被逼退。

“我当时坐在床头的位置,还在回客户信息,一抬头一个全裸的男的就突然出现在我的床尾,就在电视机前面,他是笑着的,手里提着一个红色内裤,我当时觉得自己要疯了。”

“我就很大声的跟他重复,让他离开,然后我马上就报警了,这样他才离开的。”她有些哽咽。

事发后花花报警并要求酒店调出监控,她称,在反复要求后酒店经理后,才同意她看监控视频。她注意到涉事男子张某在3点07分就进入了房间,且进门的时候还穿着红色内裤,而出门时内裤提在他手里。

男子凌晨赤身闯入酒店女孩房间 警方:拘留5日

花花回复工作信息时间

“3点09分时我还在回复客户消息,他在玄关的位置可能待了两三分钟,确认房间里只有我一个女性。因为我来上海参加活动,行李箱和衣服道具就摊开在玄关那里,他是避开那些东西走进来的,还脱了内裤,我没有听到声音,他突然就出现在我面前。”

涉事男子系住客,事发前被投诉劝返

回到酒店房间后花花反复尝试关上房间门,“我记得我是关了门的,回去之后再次尝试直接把房门甩上还是没有锁住,一定要推一下或者拧一下才可以,我认为酒店的门是有问题的。”

男子凌晨赤身闯入酒店女孩房间 警方:拘留5日

监控画面 张某在房间门口

花花告诉记者,在酒店监控中看到,凌晨2点21分,张某从7楼开始一个房间一个房间试着开门,裸着在酒店走廊行动了近50分钟,期间没有安保人员察觉制止。花花的房间在10楼,酒店的电梯里有刷房卡才能抵达所在楼层的装置,对于张某是如何从7楼逛到10楼,酒店并未给出回应。

该酒店在反馈投诉时表示,张某系酒店入住客人,在当晚凌晨两点时已经因为骚扰同楼层客人被投诉,酒店安保人员将其劝回房间后并未做进一步观察,导致其再次跑到10楼骚扰顾客。花花告诉记者,来参加活动的其他嘉宾也被有敲门甚至闯入。

男子凌晨赤身闯入酒店女孩房间 警方:拘留5日

全季酒店回应投诉

该全季酒店就此事向顾客道歉,并表示将加强巡逻,对门店进行整改。花花表示,自己的诉求是全季酒店公开道歉,并承诺对其所有连锁门店整改,不仅是涉事的这一家。“我发声后收到了许多有类似经历女性的私信,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。”

记者致电涉事门店,接线人员表示酒店将统一回应。

裸露猥亵违法,男子被行拘五日

7月31日4时许,警方接到报警后来到酒店,他们找到张某的房间时,他还在睡觉。花花称,“警察让他配合调查,他不配合,还在那喝水,他们用上海话争执了20多分钟,警察才把他带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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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受案回执

上海市浦东分局永泰路派出所出具的受案回执显示,警方于凌晨3时30分接到报警,受理当事人被猥亵一案。

当天下午6时许,警方出具了对张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证实嫌疑人张某在酒店内有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,上述事实有书证、被侵害人陈述和申辩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。

男子凌晨赤身闯入酒店女孩房间 警方:拘留5日

警方出具行政拘留处罚决定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: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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