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晓雅美女_河南信阳一女子一人“分饰”三角,骗取网恋对象40万元

作者: 时间:2024-05-24 15:45:47 阅读:

春节将至

80后、90后的老铁们

是不是又开始担心被催婚

河南信阳一女子一人“分饰”三角,骗取网恋对象40万元

一顿操作猛如虎

网络爱情手牵手

你以为遇到了心目中的白月光?她知书达理、温柔娴淑、善解人意、送吃送穿……然而,她一人假扮三角,连环诈骗。

河南信阳一女子一人“分饰”三角,骗取网恋对象40万元


你以为找到了理想的至尊宝?他接手工程开公司、外有门面内有钱、亲戚当官做高管、还有海南大生意……然而,他不仅有吸毒、故意伤害的犯罪前科,还有一系列诈骗套路。

近日,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对两起婚恋诈骗案件进行了审理,将“白月光”、“至尊宝”绳之以法。

案件一:“白月光”原来是“美女蛇”

2015年4月,23岁的万某通过QQ搜索附近的人,结识同住信阳市羊山新区和平社区的某艳艳。某艳艳时年32岁,已婚,且育有一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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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两人互加好友后,某艳艳谎称自己是信阳某学院的年轻老师李晓雅,但有个姐姐叫某艳艳在和平社区生活。万某感觉李晓雅知书达理、贤淑温柔,以为遇到金玉良缘,网络聊天仅一个月,两人即确立恋爱关系。后某艳艳声称受李晓雅之托,给万某送吃送穿。万某收到李晓雅的这些“关心”之后,更对李晓雅的存在深信不疑,但当万某要求见面时,李晓雅却以出差、进修等理由搪塞。

一段时间后,李晓雅以汽车撞人、住院做手术等各种理由找万某借钱,并让其将钱转到其姐姐某艳艳的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等账户上。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某艳艳以李晓雅的名义共骗取万某资金二十多万元。万某考虑到没见一面却花钱厉害,遂决定分手,并要求某艳艳退钱。

某艳艳又谎称自己将钱放在其同学济南某银行客户经理郑丹处理财,并将郑丹的微信推给万某供其核验。实际上郑丹也是某艳艳假扮的,郑丹的微信是某艳艳的小号。郑丹表示,某艳艳确有钱在她那里理财,但未到期,如转让理财提现需刷流水和交纳手续费,郑丹以此为由再骗取万某十余万元。经统计,某艳艳一人“分饰”三角,共骗取万某40万元。

该案经平桥区人民法院一审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,认定某艳艳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。

案件二:“至尊宝”原来是“大忽悠”

唐女士在手机上玩欢乐斗地主过程中,认识了郑某。后郑某在网络上追求唐女士。郑某在聊天过程中,故意向唐女士透露,其二爹是某局局长,还有亲戚任公司高管,他本人也有门面房、有钱。在取得唐女士信任与好感后,郑某编造在宁波承包工程、在淮滨承建变电站、开装潢公司、到海南做生意、朋友借钱为奶奶办丧事等虚假理由向唐女士“借款”。2020年2月份至9月,唐女士共向郑某转账130万余元,而郑某仅归还唐女士5万余元。在唐女士索要“借款”时,郑某拒不还款,还删除唐女士微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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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查明,郑某还骗取他人35万元。

该案经淮滨县人民法院一审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,认定郑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
温馨提醒:

网络交友有风险,大家千万要谨慎

河南信阳一女子一人“分饰”三角,骗取网恋对象40万元


1、网恋不要过度投入感情,尤其以各种理由拒绝见面的网友,不要被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与表面行为所迷惑。

2、只要对方开始“借钱”,就要提高警惕。

3、“借钱”迟迟不还,催款屡屡受挫,小心诈骗,及时报案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幸福是奋斗出来的

不要心存侥幸、投机取巧

以婚恋之名、行诈骗之实

只会害人害己

请提高警惕 保持清醒

远离任何形式的诈骗

来源:信阳法院

编辑:史梓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