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女喝醉酒后走错房间 结果(女子醉酒到某休闲会所按摩,迷迷糊糊走到隔壁房间,被侵犯)

作者: 时间:2024-05-27 05:33:25 阅读:

四川宜宾,女子醉酒到某休闲会所按摩,按摩结束后直接留在房间休息。半夜上厕所后,迷迷糊糊走到隔壁房间,直接躺在床上,房间里的男子见女子没有反应,于是强行与其发生关系。第二天女子酒醒,大吵大闹,会所工作人员报警,男子说是女子自己进入他

女子醉酒到某休闲会所按摩,迷迷糊糊走到隔壁房间,被侵犯


女子醉酒到某休闲会所按摩,迷迷糊糊走到隔壁房间,被侵犯

的房间,她是自愿的。

(来源:四川宜宾叙州区人民法院。)

欣怡醒来,按了一下自己的脑袋,头真是晕。

她翻了一个身,睁开眼睛,一张陌生男子的脸出现在眼前,她大叫一声。

欣怡意识到了什么,掀开被子发现自己是光着身子的,而且全身酸痛。

“你为什么出现在我的房间?”欣怡全身颤抖,哭泣着问莫敏浩。

此刻的莫敏浩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不以为意的告诉欣怡,是她自己送上门的,自己又没有强迫她。

欣怡明显还有点懵,她绞尽脑汁地想,为什么自己会进入这个房间。

事发的前一天,欣怡因为工作的原因,心情非常不美丽,于是拉着好朋友陪她喝酒。

本想着借喝酒把一切烦恼抛掉,没有想到穿肠过肚愁更愁,酒一杯接着一杯,很快喝醉了。

朋友看她这样,想送她回家休息,可欣怡怎么都不愿意,说自己不想回家。

无奈朋友提议去休闲会所按摩,欣怡欣然同意,于是俩人前往一家平时去的休闲会所。

按摩结束后,因为欣怡还醉酒厉害,她打算直接在房间休息,酒醒后再回家。

半夜欣怡被尿憋醒,起床摇摇晃晃的去上厕所。

结果回来的时候,她进错了房间,连看都不看一眼,到了床边就直接掀开被子钻进去躺下。

她的行为把正在按摩的莫敏浩和女工作人员吓了一跳。

看到欣怡出现在房间,女工作人员以为她是莫敏浩认识的,很识趣的询问,按摩是否还要继续?

莫敏浩看了看欣怡,示意女工作人员离开。

随后看着睡得死死的欣怡,莫敏浩试探地推了她一下,发现她根本没有反应,意识到她可能醉得不轻。

看着这美丽的容颜,而且她又是自己送上门的,莫敏浩有了不该有的念头,于是趁着她醉酒之际,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。

得知自己被侵犯,欣怡大吵大闹,表示一定要莫敏浩付出代价。

可莫敏浩却说是欣怡自己送上门的,自己都没有怪她走错房间,现在怎能说是他的错。

俩人的争吵声被工作人员发现,知道了事情的大概,感觉出大事了,赶紧报警。

民警把莫敏浩带走,经过调查取证,最后其被认定犯了强奸罪。

1、对于这样的审判,莫敏浩明显不服。

他表示 ,当时自己正在按摩,是欣怡自己跑进他的房间,而且自己爬上他的床,这个帮其按摩的女工作人员可以作证。

而且当时她是意识清楚的 ,俩人发生关系时,欣怡并没有反抗,可以说她是自愿的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。

莫敏浩说,在整个过程中,都是欣怡自愿的,他没有使用暴力,更加没有强迫,因此他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。

2、公诉机关提供了证词证言、监控录像、欣怡的陈述等证据,认为莫敏浩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。

从监控视频来看,当时欣怡上厕所走路都是摇晃的,可以看出她当时还处于醉酒状态,根本不存在清醒一说,进入莫敏浩的房间是因为走错了,并不是暗示什么。

经过法医的检查,莫敏浩与欣怡发生关系是事实,而且在欣怡的身上发现两处伤痕,断定是发生关系时受的伤,可以知道当时她是反抗过得的。

再看欣怡发现被侵犯时的表现,她大吵大闹指责莫敏浩,如果是自愿的,不会有这样的表现。

对于莫敏浩所说,他并没有使用暴力、强迫手段,而且欣怡也没有反抗,就不构成强奸罪是站不住脚的。

欣怡当时的情况不是不反抗,而是醉酒的情况下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,莫敏浩在其不不能或者不知反抗的情况强行与之发生关系,这就是强奸罪中司法解释的其他手段。

这并不代表她是自愿的,因此莫敏浩的行为构成强奸罪。

3、最终法院认为莫敏浩构成强奸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欣怡出于醉酒状态走错房间,从各种证据表明,她不存在自愿的行为,因此莫敏浩与其发生关系,属于违背欣怡意愿,因此构成强奸罪。

劝君莫贪杯,适量饮酒不伤身。小酌可以怡情,但过多的饮酒,特别是在外,对于女性来说,是非常危险的。(文中人物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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